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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2月3日, 从汉中市坐火车回到安康市石泉县,12月4日,下午1点左右被公安局通知,同车厢同一时间内有新冠阳性确诊患者,并表示随即会有疫情防控办打电话询问情况。一直等到12月5日下午,4点左右才有电话打来,从12月3日到12月5日一人在家且一直未出门(只有当天回来向社区报备外出过),防疫办打电话来时提出居家隔离,但被防疫办否决,要求听从安排。12月5日7点才来车辆送至酒店隔离,但防疫人员要求先交钱才能入住,入住后的房间是上一位隔离人员住过,但还未打扫,未做任何消毒处理,后来申请换房才重新安排房间,酒店内未提供饮用水,食物待定。

自费隔离的隔离费用标准在哪里?成为密接并非个人控制因素,并且没有任何防疫文件,强制要求自费隔离,说是文件安排,请问文件在哪里?

2.控制疫情是为了公共利益,将相关人员隔离是为了控制疫情,政府为了隔离需要征用某个酒店,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行政征用行为,应该邮政府买单。《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即使政府有权收取隔离费,政府应该将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核后的收费项目公开公示,目前暂未找到任何地区政府在官方公布的隔离收费标准。对于行政机关,我国遵守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每一个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强制隔离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政府或酒店都无权向被隔离人收取隔离费用。同样六月份发布的大学生返乡免费集中隔离政策形同虚设。

3.同居住酒店的隔离人员反映,一些为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也在自费集中隔离,把当地疫情防控办电话,给出的回答是听从政府安排,打太极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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