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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交社保不到两年,2023年7月份才有购房资格,于今年10月份去“金源府”看房,销售说可以先交首付定下房子,等明年7月份再签约,我认为这也是个正常的购房程序,就答应了,预订了G2栋804号房,于10月7号交了定金5万元,在销售的一再催促下,于10月12日又交了20万,剩下的33万首付于11月26日去交时,销售要我拿7万买购房资格,我当时很犹豫,销售说他们已经买过好几次了,房产局有熟人,叫我放心购买。于是要我31万转入首付,2万转入到王迪个人账户去买购房资格,首付差的2万后期再补上,回家觉得不妥,想想买购房资格是违规的,万一到时候房子都不是自己的了怎么办?就找销售协商,既然我没有资格买房,就想把房子退掉,“金源府”的销售和经理有种种理由推拖,又是休息,又是要找领导协商,请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记者关注,帮我解决退订金和全额首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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