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圈子里,差不多每个人都遭遇过“份子钱”:或者给别人随“份子钱”,或者别人给你随“份子钱”,或者你来出头,为某位同事的某件大事向其他同事/同学收取“份子钱”。

敢说自己没跟“份子钱”打过交道的,要不就是刚刚入职的“生瓜蛋子”,要不就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搭理任何人,也不被任何人搭理的孤僻之人,而后者,在现实生活中极其罕见。那些涉世不深的“生瓜蛋子”幸免“份子钱”的时间可不多,早晚也会中枪,躺着都会中枪。


(资料图片)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开始,每逢婚丧嫁娶,“份子钱”都是少不了的应酬,如今,“份子钱”早已成为不可或缺的礼俗之约。咱堂堂大中华,是有五千年历史的礼仪之邦,“份子钱”算不算个明证?大概算。否则,这“份子钱”怎么会经久不衰,人人有份,谁都躲不开?公务员同样躲不开“份子钱”。

关于“份子钱”的是耶非耶,历来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人说得清。是也罢,非也罢;说得清也罢,说不清也罢,反正到今天为止“份子钱”照样存在,成为“潜规则”,把你我他紧紧地抓住。逃脱?想得简单,没门。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于许多人来说,“份子钱”在某种程度上已构成沉重负担,它既是人情负担,也是经济负担,令人苦不堪言。

前不久,有位公务员朋友曾经诉苦:“这俩月结婚的特多,光是随份子就随出去四五千,吃不消啦。”对此,深表同情。受“份子钱”所累的,不只他一个。不信,您可以向身边人打听打听。

有人发狠说过,不随“份子钱”就是了,我就不信不随不行。说归说,做归做,不久,乖乖地缴械投降,不得不随了大流儿。“份子钱”看似小事,实际上反映了复杂的人际关系,而在中国,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公务员这个职业,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几乎寸步难行。

举个有关“份子钱”的极端例子。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过一件“趣事”。重庆一位裴姓的小伙结婚,婚后没几天便请人吃饭,应邀吃饭的人以为就是吃个饭,到达饭店包房才发现,算上小裴夫妻总共六个人,都是大学同学,而且恰恰都是婚礼当天没去,红包也漏送的。

待明白了这顿饭的主题后,其中两位同学掏出红包,补随“份子钱”后,匆匆告别离去。其余两位则和新郎新娘继续吃饭,沉默不语,气氛十分尴尬。显然,这是试图以一种尴尬化解另一种尴尬,没成想,留下的却依然是尴尬,尴尬的人际关系,以金钱来表征的人际关系。

有人为“份子钱”百般辩护,力图为其存在提供种种合理性、必要性。当然,不能不承认,对“份子钱”不能一概否定,客观上,在一定的程度内适当的“份子钱”还是可以存在的,但是,不能任由“份子钱”按过度过多过烂的趋势发展下去,必须加以抑制,不能让“份子钱”破坏人际关系,破坏和谐氛围,不能让人和人的关系庸俗化,金钱化,充满铜臭味。事实上,“份子钱”的弊端众所周知,多数人对此怨言颇多,忍无可忍,只不过寻觅不到摆脱“份子钱”的巧招妙计而已。

最近,有网友吐槽:结婚时同事包了300元“份子钱”。这个同事最近要辞职,竟开口要回“份子钱”。理由是,她年前要离职回老家,以后结婚没机会请大家去,因此要求将之前随的300元份子钱还给她。

此举,引发对红包该不该还,“份子钱”该不该随的争论。把“份子钱”再要回来,显然不符合一般的人情世故,打破了人情规则,在人们传统意识里,给出去的怎么能够再要回来?不合人情嘛,也不好意思张口呀。

从内心深处,很多人为此举暗暗叫好。本来嘛,人情往来,有往有来才称得上往来,“份子钱”也是如此,只出不进,只往不来,谁能担得起,谁能愿意?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回“份子钱”无意中在敲打“潜规则”,颇有积极意义。只不过,在公务员圈里,能有多少人赞成和认同要回“份子钱”,能有多少人敢于效仿?不得而知。

“份子钱”泛滥,提出一个重要问题:商品社会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难道真的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往来吗?除此之外,人际关系上是不是也该寻求其他方式和途径来表达感情?公务员能不能带头从“份子钱”规则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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