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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对辖区的遛犬不拴犬绳、养犬不挂牌、饲养禁养犬种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行动开展以来,已查处无证养犬行为30起,其中对一户养多犬行为处50元罚款。

典型案例一:

2022年8月5日14时许,金沙派出所民警对青羊区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叶某在该小区内圈养一只中华田园犬,该犬只为禁养犬,该地为限养区。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派出所民警对叶某处以行政罚款50元人民币。

典型案例二:

8月4日,青羊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一名女子同时牵着两只狗上街游玩,立即上前询问。女子承认两只狗均为其所养,最终因违规养狗,被罚款50元。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

青羊公安提示广大市民,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记者 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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