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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高翔(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家人购买二手房之后,准备装修时,看到门口贴上了法院的执行腾退通知。原来该二手房前房主因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予以查封。对此,高翔想知道,遇到此种情况该怎么办?

解答:

对于高翔遇到的问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有银律师介绍,购房人遇到上述情形,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符合条件,法院支持会根据案情重新处置。

王有银律师介绍,上述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执行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其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其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支付执行;其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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