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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起诉人网上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交起诉状,诉郑州市司法局一案。郑州市中级法院“审核意见不属于本院管辖”。

2023年10月16日继续向河南省高院提交起诉状,河南高院立案庭同样与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一样称“该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仍然“未按规定移交有管辖权法院或明确告知起诉人管辖法院”等行为。质疑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是不是存在“外包”状况?原来河南省高院立案庭也是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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