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在10月18日上午发现微信支付功能被限制。

随后在查看微信支付通知发现一条微信支付通知是上午11点49分收到的,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的交易功能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执法机关咨询。

有权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317-3745199、0317-3745198

文书编号:(2023)冀0929执保588号

本人随即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个人认为这是诈骗电话。本人根本不清楚为啥有这个河北献县人民法院要私自冻结我微信支付限制功能。

献县人民法院事先未下达任何裁定书,书面或者电子版都没有,电话或者邮箱也未曾联系本人,突然冻结本人微信账号。本人户籍为福建省,常年居住在宝安市,并未到过河北省且没有与河北省当地企业公司有任何经济纠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没有任何告知,也明知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依然对本人微信进行冻结违规违法。

本人日常生活开销全部离不开微信,此次冻结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日常生活。

希望有关部门能核实调查,解除本人微信账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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