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吴平华)近日,简阳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唐某某开出了2000元人民币的罚单并强制执行,这是简阳市首例对申请执行人采取罚款惩戒措施的执行案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依据生效判决书向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前夫彭某某向其支付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子女生活费12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彭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彭某某未按照要求到法院报告财产。简阳法院依法冻结、扣划彭某某银行存款支付给唐某某,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但事实并非如此。被执行人彭某某发现存款被扣划后,向简阳法院提供证据称其已经按期足额向唐某某支付了子女抚养费,唐某某系因双方之间发生其他矛盾纠纷恶意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执行法官经核查认定彭某某陈述属实,要求唐某某及时到法院核实情况并及时退还案款,但其先是各种搪塞,进而拒不接听电话、避而不见,法官多次到其户籍地、务工地调查找人均无结果。

鉴于申请执行人唐某某隐瞒事实恶意申请执行,且拒不配合退还案款,简阳法院果断撤销该案执行完毕通知书,立即依职权恢复执行案件并冻结、扣划唐某某银行存款退还彭某某,同时决定对唐某某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并强制扣划其存款。

“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宗旨和目标,但胜诉当事人也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审慎行使胜诉权利。”法官说,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唐某某隐瞒其已经足额领取子女抚养费的事实,因双方之间其他纠纷滥用胜诉权,恶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干扰了法院执行工作正常秩序,理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