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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0月10日讯(记者 陈淋)物业费说涨就涨?业主大会怎么开?小区共有部分收益该归谁?物业服务人哪些行为被禁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怎么做……连接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施行近一年半,落实情况如何?

今年10月中旬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这是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一项重要执法检查。按照计划,11月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法定职责情况,特别检查电子投票表决系统建立、推广和运用及物业服务费标准规范情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履职情况,物业服务人规范服务情况,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检查自行或委托管理物业的情况;维修资金、共有部分收益使用及监督管理情况;物业相关特种设施设备运维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入推进条例实施和修改条例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实地检查分2个小组进行。第一小组赴成都市、资阳市,第二小组赴达州市、巴中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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