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本人在8月23日0点0分微信支付被限制。10:21分在微信客服收到[湖南新宁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湘0528执保200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新宁县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支付冻结。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电话(0739-4922098),接电话者自称是新宁县法院立案庭前调解工作人员,通话全程不提供工号及姓名,有意隐瞒有效信息。

三:本人通过0739-114查询到0739-4922098该号码登记为非法院号码。

四:本人湖南省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2023)湘0528执保200号案件。

五:法院说可以帮助和第三方委托方进行协商沟通,疑似新的协助催收手段。当事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湖南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六:本人在网络搜索到新宁县人民法院近期遭多次多人因限制微信支付投诉,疑是违规行为。请政府部门详细核实,勒令该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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