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妆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纯蓝色)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据初步统计,这已是广州妆典近一年来第5次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通报。

《通告》显示,标示为广州妆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纯蓝色)(标示批号:2023021001)成分比对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1-萘酚,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并非广州妆典近一年来首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7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广州妆典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妆典染发膏(浅紫灰色)、使用违法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在此之前,5月29日和2月14日,广州妆典因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妆典染发膏(浅灰色)、使用违法原料生产化妆品,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妆典染发膏(绿色)、使用违法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处以罚款13万元和8.2万元。

不仅如此,2022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广州妆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绿色)、妆典染发膏(青绿色)2批次化妆品,成分比对项目不合格,被责令停业整改。

公开资料介绍,广州妆典成立于1996年,法定代表人为吴青山,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广州妆典。截至发稿,电话并未接通。

根据《通告》,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文/ 中国医药报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