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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要约,长房星城天地(备案名步步高星城商业中心)项目应于2023年5月15日前交付。前天看到邻居还拍到我家在搞装修,且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2023年5月14日下午5时59分,长房那边某工作人员打电话过来说明天要收房了,期间无任何的入伙通知书寄送,试问有这么临时的通知么?业主一是没有时间,二是就算有时间的业主请验房师也没有时间了吧?然后我对那边工作人员提出了质疑,工作人员说他只负责通知,有问题自己联系物业

除当时业主反应的情况外,本人还提出以下质疑:当初签的合同未在不利因素里有任何告知说无任何的隔离,当时看房时也是没有任何的提及,这样虽在合同中说可以不用告知,这样是否涉及调规,是否合规呢?且1 2栋在没有任何隔离的情况下,3栋貌似是有的,那这样为什么所有楼栋物业标准一样?

此外,邻居去我房子看的存在的质量问题(见附件),这么明显的质量问题,怎么过开放商自己的验收的。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任何的隔离,在买房时未告知,在这样的基础上,通知业主收房,物业费高达3.6每平,不知需要提供什么服务这么值钱呢?同样物业费标准的小区那搞得可真是豪华,服务也好。况且,在通知前两天晚上在通宵作业(有邻居拍到我家在施工),临时通知收房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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