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1月6日13时12分左右使用“滴滴打车”平台乘坐湘DX4202出租车从衡山县荣华酒店前往衡山西站,计价模式非滴滴平台计费,为的士打表,到达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3时24分左右。司机全程未沟通价格,未正常打表也未告知意图,凭证如图4。且全程8.3公里,按衡山县出租公司收费公示“前2公里7元,后每公里2元”计算,计价金额应为21元,实际司机自我定价32.9元,非出行高峰期旅途无堵车缓行,但价格溢出50%以上,望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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