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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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 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但一位专家解释称,所谓的 “国有资产不能简单地这么理解,我国规定的“国有资产” 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具体而言, “国有资产”可包括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认定的属于国有的财产,国家所拥有的资本金以及资本金的投资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付的经费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所有财产。
这位专家接着解释称,“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所有,是全体国民共同拥有的资产。绝对不属于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人的私产,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私自挪用或侵占,否则,就属于违法了,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究竟有没有私自挪用或侵占“国有资产”的呢?
答案是:有!这不,据媒体于2023年8月14日的报道称,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突然申请注销就与私自挪用或侵占“国有资产”有关呢!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
事件
8月9日,《河北青年报》突然曝出了一条新闻,这则新闻称,位于河北廊坊市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分院)突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了。由于这家号称总投资为94.6亿元的肿瘤医院是廊坊当地的一个超大项目,因此,这家肿瘤医院的突然申请注销肯定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猜疑。
而正在大家猜疑的时候,8月14日早晨,众多媒体纷纷曝出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分院)突然申请注销的背后原因,媒体在报道中称,《一封举报信导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分院)寿终正寝,该院院长被举报》。
那么,这是什么样的一封举报信呢?
举报信中称:
举报信中还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赫捷及其合伙人共有“六宗罪”:
第一宗“罪”,赫捷为了逃避政府监管、逃避审计监督,自己伙同他人开办民营医院;
第二宗“罪”,赫捷将利用国有资金购置的质子等大型医疗设备安置到了自己伙同他人开办的民营医院,从而造成12亿的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宗“罪”,赫捷曾经拿属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钱给河北医院的医务人员支付费用;
第四宗“罪”,赫捷曾经通过伪造康和信国有企业的身份,对中冶吉信进行控股,从而通过内幕交易,长期持续性地侵吞国有资产;
第五宗“罪”,赫捷曾经采用各种手段对抗上级有关部门对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进行调查;
第六宗“罪”,赫捷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并回购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分院)解决质子等大型医疗设备属性问题后,仍在评估、审计等多个环节弄虚作假。
以上所述,就是这封举报信的大致内容。
媒体在报道时特别提及,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分院)“火速”申请注销,应该与这封举报信有关。不过,有关部门并没有证实媒体的说法。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大致内容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情何以堪:不论这封举报信的内容真实与否,我觉得,既然有了这封举报信,有关部门就应该深入调查一下,毕竟,无风不起浪,既然起了风浪,就一定有风呢!
网友春天的故事:通过近段时间的医疗反腐来看,人民的监督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这封举报信所举报的内容属实,应该深挖细查,无论牵涉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一位法律专家称, 我法律制度中并没有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一般来说,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涉嫌 职务侵占罪 ,如果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侵占了国有资产,将按照 贪污罪 定罪。
仅就此一事件来看,关于对赫捷的匿名举报信已经被曝出,但该举报信的内容是否真实,目前还没有定论,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可以静待官方的通报,假如举报信的内容真实,恐怕赫捷就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假如举报信的内容失实,恐怕举报人已经涉嫌诬陷罪了,也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老胡认为:还是应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为好,请相信,终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呢!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