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1﹞1298号,以下简称《方案》)。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方案》明确“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包括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持续推进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等。二是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等。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有针对地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任务。

《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各类替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和可控。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能,降低应用成本。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方案》对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开展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二是开展海湾、河口、岸滩等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动沿海市县建立海洋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持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三是开展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清理,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劝导制止随意丢弃塑料垃圾行为,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四是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区域的塑料垃圾开展定期清理,推动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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